辽宁省丹东市出台《贯彻落实〈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〉任务分工方案》 |
日期:
2018-01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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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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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
政策法规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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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丹东市委、市政府出台了《丹东市贯彻落实〈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〉任务分工方案》。
《方案》共30条,分全面贯彻落实《宪法》和《民族区域自治法》、依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、依法保障各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等三个方面,涉及牵头单位10个、责任单位42个。
《方案》要求,全市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,切实履职尽责、密切协作,细化任务指标、强化责任落实。各地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、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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